关于《城厢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文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城厢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1. 征求意见范围:面向各相关单位、行业从业者、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广泛征求意见。
2. 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将意见建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城厢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反馈+单位/姓名”。
(2)信函邮寄:将书面意见寄至[betvictor中文城厢镇人民政府],邮编:362400,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城厢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3)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95-23256110。
3. 征求意见时限:自本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10日内(截止到2026年6月7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4. 我们将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合理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
betvictor中文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城厢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部署(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公开事项名称、依据、流程、方式、救济途径等内容,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各环节公示执法人员身份,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3.加强事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或一般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规范行政处罚文书使用。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对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环节进行文字记录。
2.规范音像记录。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遵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按需配备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
3.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4.发挥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 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人员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落实审核主体。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2.确定审核范围。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拟对自然人处以1万元(含本数)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含本数)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或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当事人重大权益的执法决定应经过法制审核。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明确审核内容。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4.细化审核程序。执法人员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将案件材料提交镇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审核。镇法制审核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审核意见。镇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后,执法人员应依据《betvictor中文基层行政执法“乡案县评”法制联审工作规程》(安司〔2026〕6号)规定将符合法制联审范围的案件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协调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作出执法决定;审核未通过的,应退回执法人员补充完善或修改。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业务培训。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等制度建设。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个人要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四、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betvictor中文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方案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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